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청대 ( 1644 ~ 1850 ) 강소성의 벼 품종과 수확량
강판권(Kang Pan Kwon) 중국사학회 1996 中國史硏究 Vol.1 No.-
本文的目的在于檢討淸代江蘇省的稻品種和其收穫情況. 淸代前期和其前代比起來有了稻品種在數量上的增加, 而且也有了在質量方面上的優良品種. 這一方面是改善稻品種的結果, 령一方面是以商業用途來栽培稻的結果, 拿稻品種數量和優良品種來說, 長江以南和長江以北之間有差別. 卽長江以南地區有更多的稻品種數量和優良品種. 這種現象근着江蘇省的地理條件而形成的. 連江蘇省裏面也有長江以北和長江以南之間的差別, 也有內地和海岸地區之間的差別. 由于這樣的地理上的差別, 稻栽培根據旱田 ·水田 ·良田等級被選擇的. 江蘇省的太湖地區在稻品種質量和優良品種數量方面上做爲一個中心地區. 這時期最令人注目的是御稻栽培. 在中國由御稻栽培的開發擴張雙季稻. 御稻是一種早稻, 質量不秀, 早期栽培地區不廣, 收穫糧也不多. 早期栽培, 御稻生産量低的是因爲栽培技術不良, 栽培地區不廣的是근當時的低溫現象 ·地力 ·供賦問題有關. 後來, 由于栽培技術的發展, 栽培地區和收穫糧也增加了. 因而, 御稻栽培對人們解決糧食問題起了흔大的作用. 這時期稻在單位面積上的收穫糧, 在御稻的普及之下, 康熙時期也較高. 不過, 御稻栽培以鄕神 ·商人身彬爲限, 而且這時期低溫的影響之下, 栽培地區也是不太廣. 但是在全體面積上的收穫糧却高了. 雖然沒法知具體的面積, 這現象仍然維持到雍正 ·乾隆, 到了嘉慶 ·道光時期, 在單位面積上的收穫糧反而漸漸下降了. 這時期收穫糧的跌落근自然災害흔有密切的關系. 當然, 自然災害也근各地區的地方行政力量有些關系. 這些問題應刻和這時期的政治政況一致檢討的, 所以留着下次討論.
건륭 ~ 도강시기 (1736 ~ 2850 ) 강소성의 재해와 청조의 황정
강판권(Kang Pan Kwon) 중국사학회 1997 中國史硏究 Vol.2 No.-
地理上幾乎沒有山地的特徵和水利施設未具備以及水利田的發達等因素, 對于江蘇省的自然災害, 起了多方面的作用. 在自然災害的影響之下, 由於收穫量的減少, 穀物價格也相應之提高了. 尤其是米價也比平時價格提高一培了, 這樣穀物價格的提高, 在生産者來說, 也可以說一個小的損失, 雖然包括他們的收穫減少량. 但在소費者或者以物價政策做爲優先任務的政府來說, 幷不是一個比較合理的現象. 特別, 由於米價的提高也一般影響到別的貨單價格, 因此, 其影響흔大. 這時的米穀掠奪行爲是表明, 米穀缺乏和提高是已擴大爲社會現象的, 這時的自然災害實際上已超過掠奪行爲的段階, 也就是說, 發生“人相食”現象, 這種現象至少包括兩種意義. 其一, 這種乾隆末期出現的現象. 是在明末·淸初的王朝交替期和盛世之康熙·雍正·乾隆中期中沒有的, 這時期之前, 由自然災害所引致的最惡狀態只限於妻兒的賣買. 乾隆時期這種“人相食”現象表明, 災害民的生活雖然是局限在部分地區發生, 已經到了難以形容的地步了. 其次, 這時期政府實行的荒政, 不能救濟災害民. 這時期使荒政的效果下落的因素之一歸咎於官僚制的松弛, 這些官僚已經失掉了救濟災害民的意志, 因此, 胥吏고塊, 把救護糧食用在別的用途, 而且災害實況也沒有正確報告, 地主構結胥吏, 利用災害做爲積蓄財富的機會. 常平倉的規定量與實在保存量之間有了흔大的差異, 到乾隆時期, 與雍正時期相比, 規定量也減少了. 再加上, 爲價格穩定與災害救濟而實行所謂“採買”각做爲招引物價提高的因素之一. 如此, 淸朝對於救濟災害的財政和體系這兩方面都不齊全.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 災害不斷發生, 破壞農業基礎, 闖進不可收拾的地步了. 特別是由於1814的旱災和1823年的水災, 這地區十年久一直沒有豊收的日子. 而且, 這樣的災害低落農土的價値, 招來了地價的下落, 然而工資等別的物價不斷提高了.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 小農經營免不了損失. 不過, 以江南地區爲例, 問題的深刻性在於, 這樣的損失一直進行到19世紀. 這意味着到了19世紀, 還沒有回復農業基礎. 以19世紀末的松江府的富田爲例, 豊收時期也不超過每畝2石.